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一、主办单位
bet365足球比分建设用地科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四)《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报资料
1、县(市)人民政府用地报批单;
2、县(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资料(一书二方案);
①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②农用地转用方案;
③补充耕地方案;
4、发改委立项(核准、备案);
5、规划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蓝线图;
6、平面布置图;
7、勘测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8、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含市局规划科预审意见);
9、土地地类汇总表;
10、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12、土地利用现状图;
13、土地利用规划图;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确认书、补充耕地位置图、耕地开垦竣工验收图;
15、用地涉及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的,应附具相关部门意见;
1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提交入股合作协议、公示以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意见;
17、其他相关资料。
四、协办部门
1、规划科:负责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情况进行审查。
2、耕保科:负责对耕地补充情况进行审查。
3、地籍科:负责对拟征占地的权属情况进行审查。
五、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申请单位将申报资料递交至行政审批科总台受理。
(二)总台将受理资料交扫描室,扫描室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扫描。
(三)建设用地科经办人在收到项目用地报批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退回原因;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予以补正;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办理意见。
(四)相关科室在1个工作日内会审。
(五)用地科科长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六)主管局领导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七)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八)审批通过后,用地科在1个工作日内填写《株洲市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审批单》,由总台出件。
咨询电话:0731-28685040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五楼 50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14:30-17:30 (冬季作息)
附件: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电子政务流程图
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电子政务流程图
(总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