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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集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办理标准化指南
作者: 来源:bet365足球比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23日

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一、主办单位

bet365足球比分建设用地科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四)《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报资料

1、县(市)人民政府用地报批单;

2、县(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资料(一书二方案);

①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②农用地转用方案;

③补充耕地方案;

4、发改委立项(核准、备案);

5、规划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蓝线图;

6、平面布置图;

7、勘测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8、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含市局规划科预审意见);

9、土地地类汇总表;

10、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12、土地利用现状图;

13、土地利用规划图;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确认书、补充耕地位置图、耕地开垦竣工验收图;

15、用地涉及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的,应附具相关部门意见;

1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提交入股合作协议、公示以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意见;

17、其他相关资料。

四、协办部门

1、规划科:负责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情况进行审查。

2、耕保科:负责对耕地补充情况进行审查。

3、地籍科:负责对拟征占地的权属情况进行审查。

五、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申请单位将申报资料递交至行政审批科总台受理。

(二)总台将受理资料交扫描室,扫描室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扫描。

(三)建设用地科经办人在收到项目用地报批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退回原因;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予以补正;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办理意见。

(四)相关科室在1个工作日内会审。

(五)用地科科长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六)主管局领导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七)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八)审批通过后,用地科在1个工作日内填写《株洲市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审批单》,由总台出件。


咨询电话:0731-28685040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五楼 50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14:30-17:30 (冬季作息)


附件: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电子政务流程图

 

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电子政务流程图

总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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