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好,欢迎光临bet365足球比分网站!今天是: 简体版 | 繁体版 | WAP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群导航 省厅主站 区县: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土资源业务 > 执法监察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
株国土资执法〔2017〕62号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07日
被处罚人:沈备战

    由:非法占地

经查:当事人沈备战与合伙人烟包山组村民沈正根于201611月书面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新建养殖场,组上户主及选青村委会在报告上签字同意。20173月,选青村委会、白关镇政府、区农村工作局在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相关单位栏签署意见,同年4月沈备战在未完善国土部门养殖备案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白关镇选青村烟包山组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目前一栋主体已建设完工,另一栋已下好基脚。经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测量,该养殖场实际占地面积1695平方米,地类为林地。违法用地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以上事实有书证,询问笔录,现场勘测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被处罚人在被告知有听证权利后,自愿放弃听证。

综上所述,我局认为沈备战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沈备战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作如下处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捌仟肆佰柒拾伍圆整(¥8475元)。

被处罚人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在15天内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bet365足球比分

201776

上一篇     下一篇
无标题文档